沙田鄉事委員會
外观
沙田鄉事委員會是協助香港新界沙田區村民排難解紛、爭取合理權益的鄉事機構,更會協助政府推廣地方事務,並提供意見。沙田鄉事委員會是組成新界鄉議局的二十七個鄉事委員會之一。舊會址位於沙田站旁的排頭村248號。新會址位於排頭街13號[1]。
歷史
[编辑]戰前沙田村民只有「九約」作為鄉事組織,成員多在「車公廟」及之後建成的「曾大屋」內集會;如無特別事故,每年只聚集二、三次,並負責籌辦十年一度的太平清醮。
戰後沙田鄉中父老利用戰時日軍用作「區役所」的樓房(西林寺對面近火車路邊)辦理鄉事,並配給米糧、糖和食油等,協助村民,以解民困。
1946年大埔理民府班絡發動新界各區組織鄉事團體,鼓勵各村選出代表負責鄉事,且應允撥地及撥給半數之建築費資助建築會所。沙田區父老吳健榮、韋兆玲、曾廣仁及劉水秀等積極籌劃,建成沙田鄉公所。
在鄉公所開幕後,隨即由沙田區內四十九村之村代表、九名社會賢達及三名沙田商會代表中選出二十五位委員,從而再互選出正、副主席共三名,吳殿平當選首屆主席。及後之主席分別有吳松熾、吳燦林、劉水秀、吳池、吳燦林而至韋漢良,其中以吳燦林及韋漢良兩位主席任期最長,分別為八年及九年。
鄉公所於1978年易名為鄉事委員會,加上為配合地方行政之實施,主席和各委員之任期於1982年由原來的兩年改為三年,而鄉事會主席更是區議會的當然議員。鄉公所自成立以還,除協助村民排難解紛、爭取合理權益外,更協助政府推廣地方事務,並提供寶貴意見以期令村民以至全區受惠,而沙田新市鎮之不斷發展和繁榮,沙田鄉事會亦作出了一定之貢獻。[2]
歷屆主席及副主席名單
[编辑]屆數 | 任期 | 主席 | 首副主席 | 副主席 |
---|---|---|---|---|
第一屆 | 1945-1946年 | 吳殿平 | 鍾偉平 | -- |
第二屆 | 1946-1947年 | |||
第三屆 | 1947-1948年 | |||
第四屆 | 1948-1949年 | |||
第五屆 | 1949-1950年 | |||
第六屆 | 1950-1951年 | |||
第七屆 | 1951-1952年 | |||
第八屆 | 1952-1953年 | |||
第九屆 | 1953-1954年 | |||
第十屆 | 1954-1956年 | 吳松熾 | 曾廣仁 | 韋兆玲 |
第十一屆 | 1956-1958年 | |||
第十二屆 | 1958-1960年 | 劉水秀 | ||
第十三屆 | 1960-1962年 | |||
第十四屆 | 1962-1964年 | 吳燦林 | 劉炳華 | 藍信源 |
第十五屆 | 1964-1966年 | 劉水秀 | 吳池 | 吳燦林 |
第十六屆 | 1966-1968年 | 吳池 | 鄭來興[3] | 何伯雄 |
第十七屆 | 1968-1970年 | |||
第十八屆 | 1970-1972年 | 吳燦林 | 洪勝 | 劉炳華 |
第十九屆 | 1972-1974年 | 藍炳生(排頭村) | 韋漢良 | |
第二十屆 | 1974-1976年 | 曾德馨 | ||
第二十一屆 | 1976-1979年 | 韋漢良 | 洪勝 | 劉漢傑 |
第二十二屆 | 1979-1982年 | 劉漢傑 | 洪勝 | |
第二十三屆 | 1982-1985年 | |||
第二十四屆 | 1985-1988年 | 劉漢傑 | 蔡根培 | 廖明 |
第二十五屆 | 1988-1991年 | 蔡桂生 | ||
第二十六屆 | 1991-1994年 | 藍國賢(排頭村) | ||
第二十七屆 | 1994-1998年 | 藍國賢(排頭村) | 劉民生 | 莫錦貴(大圍村) |
第二十八屆 | 1998-2001年 2001-2003年 |
藍國賢(排頭村) 藍玉棠(排頭村) |
劉民志(大南寮) | 梁國輝 |
第二十九屆 | 2003-2007年[4] | 莫錦貴(大圍村) | 鄭耀棠(火炭) | 李志麒(牛皮沙村) |
第三十屆 | 2007-2011年[5] | |||
第三十一屆 | 2011-2015年[6] | |||
第三十二屆 | 2015-2019年[7] | 李志麒(牛皮沙村) | 張子賢 | |
第三十三屆 | 2019-2023年[8] | |||
第三十四屆 | 2023-2027年[9] |
參考書籍
[编辑]- 《沙田古今風貌》,沙田區議會,1997年
資料來源與註釋
[编辑]- ^ 沙田區議會 - 沙田區議會議員資料 莫錦貴先生, BBS. 沙田區議會. 2024-01-01 [2024-0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02) (中文(香港)).
- ^ 沙田鄉事委員會-沙田故事. [2020-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09).
- ^ 六七暴動期間涉藏有煽動標語及爆竹,被判罰款1450元或入獄八個月,港府當局於1967年12月22日撤銷其職位
- ^ 沙田鄉事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名單 (PDF). [2020-05-2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0-30).
- ^ 沙田鄉事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名單 (PDF). [2020-05-2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0-30).
- ^ 沙田鄉事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名單 (PDF). [2020-05-2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0-30).
- ^ 沙田鄉事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名單 (PDF). [2020-05-2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0-30).
- ^ 沙田鄉事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名單 (PDF). [2020-05-2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0-30).
- ^ 沙田鄉事委員會(2023-2027) Sha Tin Rural Committee (2023-2027) (PDF). [2024-02-0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