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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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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光(1902年10月7日—1967年3月),原名贾一中,男,直隶蓟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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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光是直隶省蓟县西山北头村人。1922年,李子光毕业于宝蓟中学,此后经舅父介绍到西北汽车公司充任职员。1926年,李子光赴绥远省任《西北实业日报》校对、新闻编辑,任职期间结识了绥远《教育公报》编辑杨述孝(又名冷楚)、绥远职业学校教师路雨亭,杨述孝、路雨亭均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6年7月,经杨述孝、路雨亭介绍,李子光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4月,蒋介石发动四一二事件,此后报社遭到查封,李子光遭到驱逐出境。李子光乃奉中共党组织之命,到归绥(今呼和浩特市)和王建功等组建了中国共产党特别支部,李子光任特支书记。李子光以自己的教师身份作为掩护,来往于北京张家口归绥开展中共地下工作。1928年春,李子光赴北京时被逮捕,但未暴露真实身份,结果拘役40天后便获释。1929年2月,李子光因遭人举报再度被捕,但他否认自己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当局也未能证实其中共党员身份,故他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他被押入关押“强盗”的牢房后,教同牢的“强盗”犯人们识字,给他们讲革命道理,获得了“强盗”犯人们的尊敬和爱戴。他在狱中写过一首诗:[1]

铁窗、木栅、重门,

瘦骨、铁链、焦颜,
冷榻、单衾、砖机,
风硬、心坚,

咫尺苦隔云山。

1929年,生病的李子光刑满出狱。此后他因为未能找到中共党组织而回到蓟县。1930年,他找到中共京东特委,经特委批准,李子光在西山北头村成立了党小组,李子光任组长,这是蓟县首个中共党小组。同年6月,特支成立,他出任特支书记。他在蓟县积极发展中共党员。同年9月,中共蓟县临时县委成立,他任县委书记。[1]

1930年,由于中共党内受立三路线领导,中共蓟县临时县委奉命组织全县中共党员公开暴动,创建苏维埃。李子光抵制该命令未能成功,不得不于集日别山镇以及蓟县县城公开组织游行,结果迅速遭到警察镇压,中共党员遭通辑,李子光被抄家。李子光因为无法再在蓟县立足,不得不由中共党组织安排到迁安县任职。[1]

1933年10月,李子光返回蓟县,在县城创办“一分利”文具店,作为中共党组织的秘密联络点。1935年,中共蓟县临时县委重建,李子光任县委书记。此后至1937年,蓟县各地中共党组织的活动点逐步恢复。[1]

抗日战争爆发后,1938年4月4日,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发动抗日武装大暴动的指示,蓟县抗日救国会成立,李子光担任武装部长。7月冀东大暴动发生,李子光任蓟县抗联十六总队政治主任,率十六总队活跃于二区以及遵化西部。1938年10月,十六总队随四纵队撤到平西抗日根据地接受整训。同年12月,李子光、王坤载等人自平西抗日根据地返回蓟县,恢复中共党组织并开展抗日活动。1940年1月,李子光、王少奇盘山开办训练班,培养干部。不久,包森率200多名八路军官兵抵达盘山,此后包森、李子光、王少奇成为盘山抗日根据地中共领导核心。4月15日,冀东地区西部首个抗日民主政权蓟县、平谷、密云联合县成立,李子光任县委书记。1943年,李子光任一地委书记,1944年改任十四地委书记。其间,冀东地区西部不但恢复了被日军蚕食的基本区,并恢复发展了密云县平谷县三河县顺义县蓟县通县香河县武清县宝坻县等地的游击区,威胁日军占领的北平天津近郊。[1]

日本投降后,李子光任热河省副省长。1946年,他同吕英结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李子光历任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农村工作部长、副省长等职务。1967年3月,李子光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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