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憲德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憲德满语ᡥᡳᠶᠠᠨ᠋ᡩᡝ᠋穆麟德轉寫hiyande,?—1740年),蒙古正白旗,西鲁特氏,尚书明安达礼之孙。清朝政治人物、清朝工部尚書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由荫生理藩院主事,再迁刑部郎中。雍正四年(1726年)担任湖北按察使,因不徇情面,将亏空库项之原布政使张圣弼下狱,升为湖北巡抚。次年调任四川巡撫。疏请并督理清丈四川土地,厘定科则,二年后结束。以丈增地亩分招外省入川民人耕种。多次请更定四川州县疆界,将天全土司改土归流,设州,并升雅州为雅州府,政绩显著。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庚申,接替慶復,擔任清朝工部尚書,后改刑部尚書兼议政大臣,署正红旗满洲都统。由海壽接任工部尚書。乾隆五年卒。

延伸阅读

[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294》,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参考

[编辑]
官衔
前任:
慶復
清朝工部滿尚書
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庚申 - 雍正十二年七月丙戌
1734年1月17日 - 1734年8月11日
繼任:
海壽
前任:
海壽
清朝刑部滿尚書
雍正十二年七月丙戌 - 雍正十三年九月丁酉
1734年8月11日 - 1735年10月16日
繼任:
傅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