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嚴律己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嚴律己
大明貴州烏羅府知府
籍貫四川潼川州
出生?年?月?日(?年?月?日)
逝世?年?月?日
出身
  • 洪武十七年甲子科舉人
著作

嚴律己(?年—?年),四川潼川州人,洪武十七年甲子科舉人[1],歷任交阯升華府知府[2]貴州烏羅府知府[3]

註釋

[编辑]
  1. ^ [乾隆]《潼川府志》卷六
  2. ^ 「乙卯,交阯升華府知府嚴律己等奏占城侵據地方拘制所屬官不容理事,敕總兵官豐城侯李彬斟酌處置。」《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四永樂十五年十一月
  3. ^ 「宣德五年,烏羅知府嚴律己言:「所屬治古、答意二長官石各野等聚眾出沒銅仁、平頭、瓮橋諸處,誘脅蠻賊石雞娘幷筸子坪長官吳畢郎等共為亂,招撫不從。緣其地與鎮溪、酉陽諸蠻接境,恐相煽為亂。請調官土軍分據要地,絕其糧道,且捕且撫。事平之後,宜置衞所巡司以守之。」,事聞,命總兵官蕭授及鎮巡諸司議。」。《明史》卷三百十六列傳第二百四土司七貴州土司銅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