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廷尉、廷尉卿列表
外观
南朝前期的九卿制度沿襲晉制。廷尉主管刑辟,第三品,秩中二千石。廷尉寺置丞、五官、功曹、主簿等僚佐。屬官有廷尉正、廷尉監、廷尉評、廷尉律博士。[1][2]
梁武帝天監七年(508年)改置十二卿,改廷尉為廷尉卿,屬於秋卿,位次少府卿,官班十一。南朝陳基本沿襲梁制,廷尉卿為第三品,秩中二千石。[3]
下表列出南朝可考的廷尉、廷尉卿。有括號者為再任,附注“(兼)”者為兼任。
廷尉
[编辑]序次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任時間 | 除拜皇帝 |
宋 | |||||
1 | 恭子 | 張茂度[4] | 宋武帝 | ||
2 | 王徽之[5] | ?—427年 | 宋文帝 | ||
(1) | 恭子 | 張茂度[4] | 430年—? | ||
3 | 定子 | 羊玄保[6] | |||
4 | 陶愍祖[5] | ?—443年 | |||
未拜 | 何承天[7] | 447年除 | |||
5 | 王琨[8] | 454年—? | 宋孝武帝 | ||
6 | 袁粲[9] | 455年—? | |||
7 | 張永[4] | 459年 | |||
8 | 樂安縣開國伯 | 蔡興宗[10] | 459年—? | ||
(5) | 王琨[8] | ||||
9 | 孔覬[11] | ||||
10 | 東亭侯 | 王猷[12] | ?—465年 | ||
11 | 劉德願[13] | 465年 | 宋前廢帝 | ||
12 | 劉矇[14] | 465年 | |||
13 | 虞龢[8] | 宋明帝 | |||
14 | 丘仲起[15] | 宋後廢帝 | |||
未拜 | 王諶[16] | 宋順帝 | |||
15 | 虞愿[15] | ?—479年 | |||
王虞[17] | 不詳 | ||||
蕭僧珍[18] | |||||
齊 | |||||
1 | 靖子 | 陸澄[19] | 482年—483年 | 齊武帝 | |
2(兼) | 孔琇之[15] | ||||
3 | 孔稚珪[20] | 489年—491年 | |||
4 | 醴陵縣開國伯 | 憲伯 | 江淹[21] | 494年 | 齊明帝 |
未拜 | 顧憲之[22] | 499年除 | 齊東昏侯 | ||
5 | 陶季直[22] | ?—502年 | |||
追贈 | 沈昭光[23] | 501年贈 | 齊和帝 | ||
梁 | |||||
追贈 | 張弘籍[24] | 502年贈 | 梁武帝 | ||
1 | 永昌縣開國侯 | 嚴公 | 韋叡[25] | 502年—503年 | |
2 | 夷子 | 王泰[12] |
廷尉卿
[编辑]序次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任時間 | 除拜皇帝 |
梁 | |||||
1 | 褚球[26] | 梁武帝 | |||
2 | 蔡法度[27] | ||||
3 | 臧未甄[28] | ?—514年 | |||
4 | 陸倕[29] | ||||
5 | 劉孝綽[30] | ||||
6 | 祁陽縣開國子 | 文子 | 蕭子範[31] | ||
7 | 陸才子[32] | ||||
8 | 豫寧縣開國侯 | 忠壯公 | 裴之橫[33] | 550年 | 梁元帝 |
9(兼) | 殷不害[34] | ?—554年 | |||
10 | 元子 | 張種[35] | 555年 | 梁閔帝 | |
虞權[36] | 不詳 | ||||
陳 | |||||
1 | 沈邁[37] | 陳文帝 | |||
追贈 | 沈文阿[38] | 563年贈 | |||
2 | 沈君高[37] | ?—569年 | 陳廢帝 | ||
3 | 宗元饒[39] | 陳宣帝 | |||
追贈 | 平子 | 陸見賢[37] | 578年贈 | ||
4 | 蔡徵[39] | 584年 | 陳後主 | ||
張稚才[35] | 不詳 |
參見
[编辑]- 南朝相國、丞相列表
- 南朝太宰、太傅、太保列表
- 南朝太尉、司徒、司空列表
- 南北朝大司馬、大將軍列表
- 南朝太常、太常卿列表
- 南朝宗正卿列表
- 南朝大司農、司農卿列表
- 南朝太府卿列表
- 南朝少府、少府卿列表
- 南朝太僕卿列表
- 南朝衛尉、衛尉卿列表
- 南朝將作大匠、大匠卿列表
- 南朝光祿勳、光祿卿列表
- 南朝鴻臚卿列表
- 南朝都水使者、太舟卿列表
- 南朝太后三卿列表
參考文獻
[编辑]- ^ 《宋書 卷三十九 志第二十九》
- ^ 《南齊書 卷十六 志第八》
- ^ 《隋書 卷二十六 志第二十一》
- ^ 4.0 4.1 4.2 《宋書 卷五十三 列傳第十三》
- ^ 5.0 5.1 《宋書 卷五 本紀第五》
- ^ 《宋書 卷五十四 列傳第十四》
- ^ 《宋書 卷六十四 列傳第二十四》
- ^ 8.0 8.1 8.2 《南齊書 卷三十二 列傳第十三》
- ^ 《宋書 卷八十九 列傳第四十九》
- ^ 《宋書 卷五十七 列傳第十七》
- ^ 《宋書 卷八十四 列傳第四十四》
- ^ 12.0 12.1 《梁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五》
- ^ 《宋書 卷四十五 列傳第五》
- ^ 《宋書 卷七十二 列傳第三十二》
- ^ 15.0 15.1 15.2 《南齊書 卷五十三 列傳第三十四》
- ^ 《南齊書 卷三十四 列傳第十五》
- ^ 《宋書 卷四十二 列傳第二》
- ^ 《梁書 卷二十六 列傳第二十》
- ^ 《南齊書 卷三十九 列傳第二十》
- ^ 《南齊書 卷四十八 列傳第二十九》
- ^ 《梁書 卷十四 列傳第八》
- ^ 22.0 22.1 《梁書 卷五十二 列傳第四十六》
- ^ 《南齊書 卷四十四 列傳第二十五》
- ^ 《梁書 卷七 列傳第一》
- ^ 《梁書 卷十二 列傳第六》
- ^ 《梁書 卷四十一 列傳第三十五》
- ^ 《梁書 卷四十七 列傳第四十一》
- ^ 《梁書 卷四十二 列傳第三十六》
- ^ 《梁書 卷二十七 列傳第二十一》
- ^ 《梁書 卷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七》
- ^ 《梁書 卷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九》
- ^ 《梁書 卷五十 列傳第四十四》
- ^ 《梁書 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二》
- ^ 《陳書 卷三十二 列傳第二十六》
- ^ 35.0 35.1 《陳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五》
- ^ 《陳書 卷十九 列傳第十三》
- ^ 37.0 37.1 37.2 《陳書 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七》
- ^ 《陳書 卷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七》
- ^ 39.0 39.1 《陳書 卷二十九 列傳第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