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科举
外观
元朝科举,为元朝的科举制度。元朝举行了十六次科举考试,考中进士的共计1139人。1313年,元仁宗下诏恢复科举。1315年第一次开科取士,以后三年一次,除了元惠宗初年因丞相伯颜擅权并执意废科举,故于1336年和1339年科举停办两届外,其余各届均照常举办,一直延续到元朝灭亡。元朝科举考试以"国人暨诸部"(即蒙古、色目人)为右榜。以汉、南人为左榜,唱名公布。两榜各分三甲。第一甲各一人,赐进士及第,秩从六品;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秩正七品;第三甲同进士出身,正八品。元统元年(1333年)殿试曾稍异其制,右、左榜第一甲各三人,皆赐进士及第。
历史
[编辑]窝阔台在位时曾有1238年的戊戌选试。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四年(1267年)九月,翰林学士王鹗请行选举法。元世祖下诏中书省与翰林院商议选举程序。至元六年(1269年)七月,立国子学。十年(1273年),真金太子奉旨行科举。次年(1274年),省臣议定科举程序。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和礼霍孙、留梦炎等请设科举。许衡议科举,罢免诗赋,重视经学。科举制度始定。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年)十月,定科举程序。次月,下诏施行科举。因为本次科举是在延祐年间举行的,史称延祐復科。
元仁宗时期
[编辑]- 皇庆改元(1312年)仁宗将其任河南江北行省右丞的儒师王约召京,特命集贤大学士主管教育、学校,并将他的“兴科举”建议“著为令甲(法令的第一条)”(《元史》王约传)。
- 皇庆二年(1313年)农历十月,仁宗要求中书省议行科举。 农历十一月十八日(1313年12月6日),元仁宗下诏恢复科举。
- 延祐元年(1314年)乡试,一共录取三百人。
- 延祐二年(1315年)农历二月大都会试取中选者一百人,农历三月七日,举行殿试(廷试),五十六人及第。
- 延祐五年(1318年)三月,廷试进士,五十人及第。
元英宗时期
[编辑]元泰定帝时期
[编辑]元文宗时期
[编辑]元惠宗(元顺帝)时期
[编辑]- 至正五年(1345年)三月,廷试进士,七十八人及第。
配额
[编辑]元代的科举在乡试、会试中,蒙古、色目人只考两场:“经问”五条,策一道;汉人、南人则须考三场:“明经”和“经疑”二问,经义一道,古赋、诏、诰、章、表。御试时,四种人虽都考试策问一道,但蒙古和色目人仅限500字,而汉人和南人则必须在千字以上。而在发榜中,由于蒙古人以右为上,蒙古人、色目人便列为一榜,称为“右榜”;汉人、南人列为一榜,称为“左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