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嘎拉桑凯日布丹毕尼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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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嘎拉桑凯日布丹毕尼玛(1920年—2004年3月30日)又名嘎拉桑图布丹普仁来尼玛,男,蒙古族,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人,第十一世乌兰活佛。[1]
生平
[编辑]1920年农历正月十七日,出生于内蒙古伊金霍洛旗鄂尔多斯郡王府内。2岁时,被十三世达赖认定为十世乌兰葛根的转世灵童。1925年农历七月初一,乌兰活佛随甘珠尔瓦·嘎拉桑丹曾普仁到嘉木苏剃度出家并受沙弥戒。7岁起,在塔尔寺学经,在大金刚上师米纳活佛等的指导下,先后学习了《菩提道次第广论》、《密宗道次第广论》及其他显宗及密宗经典。青年时代起,他师从九世班禅额尔德尼等诸位高僧受密宗四续部众多本尊的灌顶、随许,后经修行,获得了主持密宗法事及灌顶的资格。[1]
1946年农历四月十五日,他在塔尔寺的拉科·晋美赤列嘉措座前受比丘戒。后来在塔尔寺获得“林色嘎布居”格西学位。他在塔尔寺、鄂尔多斯、阿拉善等地曾为上万信众传授《菩提道次》、《密集本续》以及时轮金刚大灌顶。1942年,在鄂尔多斯札萨克召、1954年在阿拉善,他分别传授过时轮金刚大灌顶,参加的弟子均成千上万。[1]
1951年,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任命其为塔尔寺密宗僧院的堪布。1952年2月,出任塔尔寺第八十四任堪布(总法台),成为塔尔寺首位内蒙古籍的堪布。在任期间,他主持塔尔寺所有教务,且对塔尔寺僧众理解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发挥了正面作用。1954年,十四世达赖和十世班禅应邀赴北京等地参观。乌兰活佛作为塔尔寺的代表随行,受到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等中央领导接见。[1]
班禅和达赖曾经分别册封其为“额尔德尼莫日根班弟达堪布”、“显法乌兰呼图克图”。[1]
文化大革命期间,乌兰活佛遭到迫害。恢复自由后,他积极复兴内蒙古佛教,领导内蒙古佛教协会。经其努力,内蒙古自治区修复开放了116座藏传佛教寺庙,解决了老喇嘛们的生活问题,发展了寺庙自养事业。他还创建了内蒙古佛教学校并兼任校长。[1]他还领导重建了吉祥福慧寺。
1993年9月,乌兰活佛参加中央代表团(团长羅幹),赴西藏参加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灵塔祭奠释松南捷落成典礼。他受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的委托,带去了中国佛教协会的贺函及礼金。但由于高原反应,他生病住进医院。团长羅幹劝他在拉萨的医院休息,不用随团赴日喀则扎什伦布寺,但乌兰活佛坚持要去。最后赵朴初从北京给他打电话,劝他不用去,他才未去。1995年,乌兰活佛再次赴西藏,作为十世班禅额尔德尼转世灵童寻访领导小组顾问,参加了在大昭寺举行的金瓶掣签。[1]
他历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中国佛教协会咨议委员会副主席,内蒙古佛教协会会长,全国政协委员。[1]
2004年3月30日,乌兰·嘎拉桑凯日布丹毕尼玛在呼和浩特圆寂,享年85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