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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立法院識別標誌.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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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識別標誌.png (213 × 93像素,文件大小:7 KB,MIME类型:image/png


摘要

描述
中文(臺灣):立法院識別標誌。
日期
来源 https://www.ly.gov.tw/images/logo.png
作者 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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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 (著作权标的之限制)
  • 下列各款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一、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 二、中央或地方机关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译物或编辑物。
    • 三、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时历。
    • 四、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国营事业之著作不在此限。


本作品来自上列各款,在中华民国台湾地区,也可能在其他管辖区,属于公有领域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图像,请另参见Template:PD-ROC-Traffic SignsTemplate:PD-ROC-Road Markings

公有领域 中华民国政府公有领域 //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E7%AB%8B%E6%B3%95%E9%99%A2%E8%AD%98%E5%88%A5%E6%A8%99%E8%AA%8C.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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