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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授權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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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著作權法》:
- 第九條 (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國營事業之著作不在此限。
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亦可能在其他管轄區,屬於公有領域。交通標誌標線號誌圖像,請另參見Template:PD-ROC-Traffic Signs及Template:PD-ROC-Road Markings。
公有領域
中華民國政府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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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檔案的著作權持有者,臺中市政府 Taichung City Government,在註明所有人姓名的前提下,允許任何人使用本檔案於任何用途。包含再散布、衍生作品、商業用途及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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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標示: 臺中市政府 Taichung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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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侧有彩带,彩带上有白色的菱形。中间是两轮红色的类似太阳的图腾,周围有锯齿,中央是一个黑色的人脸。右侧写有“台中”和“TAICHUNG”字样。
檔案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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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時間 | 縮圖 | 尺寸 | 用戶 | 備註 |
目前 | 2022年5月28日 (六) 20:52 | | 600 × 400(24 KB) | 痛 | Darken that red |
| 2022年5月28日 (六) 19:39 | | 600 × 400(24 KB) | 痛 | Uploaded a work by {{autVec|台中市政府|燃灯}} from {{own based}} [https://www.taichung.gov.tw/999986/post 中市全國首創升原住民旗 宣示捍衛原住民文化與權益決心] with UploadWizard |
檔案用途
全域檔案使用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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