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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平阳会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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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平会馆戏楼
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编号3-58
认定时间1984年5月24日

平阳会馆(讹称“阳平会馆”),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小江胡同36号,是清朝山西省平阳府设在北京的会馆。该会馆的戏楼1984年被列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1][2]。2009年起,成为刘老根大舞台北京剧场的所在地。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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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缺乏资料,平阳会馆的历史不清。会馆内的戏楼悬挂“醒世铎”匾,由明末清初书法家王铎题写,据此该会馆至少建于明末清初。从该会馆的建筑格局看,明显有明清时期山西民居风格。该会馆的名字一直有争议,清朝前期还叫“平阳会馆”(平阳府山西省的地名),后来有的就叫成“阳平会馆”,原因不明。[3]

平阳会馆旁边还有一座晋翼会馆,建于清朝雍正十一年(1733),“晋翼”的“翼”指翼城县,当时归平阳府管辖。[4]

史料记载,平阳会馆的戏楼为清朝嘉庆七年(1802年)山西省平阳府及周边20余县的商人联合兴建。[1]戏楼内的彩画是清朝最高形式的彩画和玺彩画。因为前门地区曾经多有晋商活动,所以人们推断该戏楼当年可能经常上演山西梆子[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该会馆包括戏楼一直是同仁堂药店的库房。为保护文化遗产,崇文区人民政府与同仁堂进行了产权置换,2000年将该会馆划归崇文区文化文物局管理。2002年5月,崇文区开始搬迁居住在会馆内的居民,2002年9月启动修复工程。[5][3]2003年,该会馆一期抢救工程开始,共投资150余万元人民币,不仅腾退了周边居民,还解除了戏楼建筑的险情。2006年4月起,二期修缮工程开始,共投资近500万元人民币,修复内部彩画等等,直到2008年6月该会馆及戏楼初步具备使用功能。修复后的戏楼有300个座位。[3]

2009年4月26日,崇文区人民政府同赵本山的本山传媒公司正式签订协议,崇文区人民政府将戏楼的经营权转让给本山传媒公司。同年5月2日,刘老根大舞台北京剧场在该戏楼开幕演出。刘老根大舞台占据了平阳会馆。旁边的晋翼会馆则被刘老根会馆占据。[3][4]

2013年5月14日,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纪录片工作委员会主办、湖南广播电视台金鹰纪实频道承办的第七届“纪录·中国”评选颁奖活动在湖南省凤凰县举行,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台摄制的《典藏北京·平阳会馆戏楼》获文献类三等奖。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台摄制的八集文献纪录片《典藏北京》包括《平阳会馆戏楼》、《正乙祠戏楼》、《大栅栏戏院》、《湖广会馆戏楼》、《恭王府戏楼》、《安徽会馆戏楼》、《颐和园戏楼》、《天桥杂耍场馆》。[6]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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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会馆坐东朝西,由戏楼及三路四合院构成。中路院有倒座房、南北厢房、扮戏房和戏楼,扮戏房和戏楼相连通。南路、北路院为阳平会馆用房,都保持着原来的建筑风格。各院之间有门道相连通。产权置换仅涉及南路院和戏楼;中路院、北路院成为民居;各院之间的门道都已经被封闭,仅有小江胡同36号院和戏楼相连通。[1]

戏楼占地面积将近1000平方米,配有占地面积200平方米的扮戏房。戏楼为十二檩卷棚前后双步廊悬山顶建筑。戏楼内部雕梁画栋。看台分为两层,二层正对戏台,为卷棚顶前轩式的官厢,两侧也是看台,可以放置桌凳。看台的护栏带有雕花栏板和望柱,四角设有楼梯,供人上下楼。楼下场地为方池,放有方桌、长凳,为一般看客的坐席。[5]

戏楼内的戏台平面近似方形,突出于场地内,为前轩式,前有台柱一对,上方有廊庑。戏台分成上下三层,下方有坑道,上方有通口,可用来设置机关布景,便于演神仙戏时演员可“上天入地”。戏楼两侧的墙上绘有壁画,并设有神龛,供祭祀神祖。面朝戏台的后墙上镶嵌着四块石刻,记载会馆的建置沿革及重修情况,但因风化和破坏而字迹模糊。[5]

戏楼内原来悬挂着多块巨匾,如今仅存墨地金字木匾两方,其中一方是明末清初书法家王铎题写的“醒世铎”匾额,悬挂在戏台一层上方的廊庑。[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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