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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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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的美国反越战英语anti-Vietnam War抗议者,右边标语牌上写着“用你的大脑——不要用你的征兵卡”。

拒服兵役是指任何逃避政府规定的在本国軍隊服役这一义务的企图,在许多国家拒服兵役涉嫌违反征兵相关的法律,会受到处罚。[1]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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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戰主義者,或基於宗教信仰。認為手持武器的行為,本身就是一種罪孽,而不論是否真的殺害敵軍;
  • 不適應軍事化的集體生活,例如觉得在軍中無個人隱私可言;
  • 人生另有規劃,不想浪費自己的時間在軍隊中;
  • 不願意参加操練,對於辛苦的訓練乃至磨練感到厭惡。

常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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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检造假:许多国家会对新兵实施体检来进行筛选,以确保兵源的身体素质以及避免在軍中鬧出人命,因此有人会通过刻意減重、增肥、裝病、購買醫生信等方式使自己被认定为不宜接受軍事訓練的役男,从而改服役期較短的替代役或免除兵役。
  • 移民到非義務役制度的國家:由于大多数国家都不接受外国人参军,也不能跨国执法,因此滞留他国不归或更换国籍志愿役国家或可逃避兵役;
  • 成为失蹤人口:在入伍前故意失踪,使征兵单位无法找到该人,以逃避兵役;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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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拒服兵役者,可能受到如下处罚:

  • 部分国家对于拒服兵役者实施刑事处罚,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不過通常是有期徒刑,當服刑完畢後,仍需補滿兵役時間,除非已到除役年齡;
  • 民事方面则可能包括罚款、禁止当事人担任公务员国有企业员工等,同时也可能有就学等生活方面的限制措施;
  • 有的国家会对服兵役者及其家庭发放补助和奖励,若当事人最终拒服兵役,这些补助和奖励将被收回。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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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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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Beare, Margaret E., ed. (2012). Encyclopedia of Transnational Crime and Justice. Sage Publications, p. 110 ("Draft Dodging" entry). ISBN 978-1-4129-9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