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同倫
外观
(重定向自王同伦)
王同倫 | |
---|---|
大明兵部主事 | |
籍貫 | 河南衛輝府輝縣 |
出生 | 辛卯年四月初七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张氏,继娶劉氏 |
出身 | |
|
王同倫(1531年—?),字仲行,號明斋,河南衛輝府輝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乙卯科(1555年)河南鄉試第三十九名。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登第三甲第一百三十五名進士[1][2]。吏部观政!授直隶贵池县知县,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改任直隸丹徒縣知縣[3]。三十八年升兵部主事,致仕。
家族
[编辑]曾祖王昭;祖父王煦,贈知縣;父王垽,府同知。嫡母劉氏(贈孺人);繼母姜氏(封孺人);生母李氏[4]。兄王同文(舉人)、弟同遊(生员)、同和、同芳。
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光緒《丹徒縣志·卷二十一·職官表》頁十一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
官衔 | ||
---|---|---|
前任: 樊倣 |
直隸丹徒縣知縣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上任 |
繼任: 劉士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