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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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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文華
大明陕西提学副使
籍貫湖廣安陸衛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弘治九年丙辰科進士出身

沈文華(?—?),字崇實,湖廣安陸衛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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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廣鄉試第二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二甲第七十四名進士[1][2]。历官河南府知府,正德四年(1509年)正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提调学校,五年三月有巩昌府生员酗酒驱伤分守官者,诏发生员充海南军,以文华约束不严,降为陕西右参议,仍提调学校,六年正月考察,以不謹閑住。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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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沈繼宗;祖父沈祥;父沈仁,母劉氏[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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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