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氏日玲受虐事件
外观
(重定向自林麗如)
此條目的引用需要清理,使其符合格式。 (2017年1月28日) |
段氏日玲受虐事件,是一件在臺灣臺中發生於2004年左右的凌虐事件。
經過
段氏日玲被劉正祺以「延續香燈」為理由自越南「買」得;但是,她隨即被劉正祺與其「前妻」林麗如以非人道方式對待並持續奴役。後來,段氏日玲遭遺棄工廠區並獲好心人士援救報警;她隨後被送往梧棲區一家醫院接受診療[1],劉林二人也遭到拘捕偵訊並判以徒刑。
此事在經大眾媒體揭露後廣為流傳,並擴及越南及海外華人大眾媒體。[2][3][4]
參見
注釋與參考
- ^ 見恩人再吃一碗麵. 蘋果日報. [2017-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02) (中文(臺灣)).
- ^ 鄧玉瑩. 曾有越南新娘 被虐剩29公斤. 蘋果日報 (台灣). 2012-03-06 [2017-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02) (中文).
- ^ 受虐越女 決返鄉迎新生. 蘋果日報. 2017-05-19 [2017-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19).
- ^ 自由時報電子新聞網-社會新聞. old.ltn.com.tw. [2017-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