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新疆分局
外观
(重定向自新疆分局)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5年3月9日) |
机构概况 | |
---|---|
上级机构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地方局 |
授权法源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中共中央新疆分局是新疆和平解放后,中国共产党在新疆省的领导机构[1]。
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解放。1949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关于成立新疆分局以及民族军应改名为人民解放军的指示》规定“新疆党的领导机关应成立分局”。1949年11月7日,中共中央新疆分局正式成立。1955年10月1日,新疆分局改设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主要负责人
[编辑]1952年6月28日,因新疆分局在牧区工作问题, 王震被免去在党政军主要职务。改组后的新疆分局为:
- 书记:
- 常委
参考文献
[编辑]- ^ 高鸿达:《建国前中共中央派出机构的历史演变》. [2015-03-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