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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彩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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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稅項說明書

博彩及彩票稅香港政府博彩所徵收的稅項,是指該政府向賽馬投注、合法足球博彩投注及六合彩收益所徵收的稅項。

另外,於澳門,博彩稅由澳門政府監管,指博彩彩票獎券等收益所徵收的稅項,通常為賭場付出之稅賦。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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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博彩稅受稅務局監管。是香港政府的一項穩定收入來源,政府當局一直就博彩稅不時進行檢討。博彩稅唯一繳納者香港賽馬會現提出改變現行博彩稅制度的建議,把現時由以按照投注額徵稅轉變為以毛利(即投注額減去派彩)徵稅,以及減低博彩稅稅率。

徵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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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博彩及彩票稅是就以下四種因素而徵稅:

  • 獲批准的公司從舉辦賽馬投注所得的淨投注金收入徵稅;
  • 獲批准的現金彩票活動所受的供款或參加款項;
  • 獲批准的公司從舉辦獎券活動的收益徵稅;及
  • 獲批准的公司從舉辦足球比賽投注所得的淨投注金收入徵稅。[1][2]

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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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博彩稅在2012年已逾1140億澳門元,佔所有稅收的百分之七十,創歷史新高。

澳門的特區政府估計,今年全年有關的收益,將可突破1700億元水平。澳門政府今年首三季1093億元的經常收入中,博彩稅佔了60%。

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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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每日郵報》報道,博彩稅從2001年起不再就總投注金徵收一般的博彩稅率而轉變為按照毛利徵稅。[3]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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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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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香港稅務局稅項資料. [2006-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7). 
  2. ^ 香港法例第108章《博彩稅條例》108條. [2012-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8-05). 
  3. ^ 每日郵報. [2006-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