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小青 (明朝)
小青(1594年—1612年),名玄玄(一说元元),夫姓馮,後世多叫做馮小青[1],相传为明代廣陵才女,16岁委身武林人馮生,為大婦所不容,被安排住到西湖孤山别业,不允许冯生探望,尋抑鬱而卒。[1]
记载
[编辑]她的事迹在明朝就开始被文人传颂,明代中晚期开始出现大量《小青传》,其中最重要的是戋戋居士、支如增、陈翼飞、冯梦龙及张潮的同名作品。戋戋居士的《小青传》(1612)是最早的,对小青的生平和的作品数量都有详细记载。支如增的《小青传》(1624)首次提出去世时间为万历四十年(1612)。戋戋居士的《小青传》说她去世时18岁,由此推测出生于万历二十二年(1594)。[1]
她的姓氏并无记载,支如增的《小青传》提出她丈夫姓冯,所以后世称为冯小青。戋戋居士《小青传》说她嫁人时是16岁,即万历三十八年(1610)。其夫真实身份说法有两种,一说为冯梦祯子冯云将(施闰章《蠖斋诗话》),一说为冯梦祯孙冯千秋(《闻见巵言》)。两说各有支持者,并无定论[1]。
在各种《小青传》中,小青的朋友仅有冯氏亲戚“某夫人”一人,为人侠义,曾表示可以将小青从婚姻中解脱出来,不做“羔酒侍儿”。施闰章《蠖斋诗话》说“某夫人”是杨廷槐妻。[1]
各版本《小青传》中都提到她时常顾影自怜,“好与影语”[1]。潘光旦在《冯小青 :一件影恋之研究》中认为冯小青是死于病态的“影恋”[2]。
真伪
[编辑]据周亮工《因树屋书影》,钟陵支长卿曾告诉他其实根本没有冯小青这个人,是支如增编的。宋长白《柳亭诗话》持同样观点,并说流传的小青诗为卓珂月、徐野君作。[1]
施闰章《蠖斋诗话》说他曾询问陆丽京事情真伪,陆表示人是冯云妾,作品也是真的,说“西湖上正少此捉刀人”。[1]
钱谦益在《列朝诗集小传·女郎羽素兰》中说:“又有所谓小青者,本无其人,邑子谭生造传及诗,与朋侪为戏曰:‘小青者,离情字正书心旁似小字也。或言姓钟,合之成钟情字也。’其传及诗俱不佳,流传日广,演为传奇,至有以孤山访小青墓为诗题者。俗语不实,流为丹青,良可为喷饭也。以事出虞山,故附著于此。”[1]
陈文述反对这种说法,还在1824年重修了冯小青墓。陈寅恪《柳如是别传》补充了陈文述的说法,认为钱谦益因与冯云将是好友,因讳古礼买妾不能买同姓,所以隐瞒了冯小青的真实性。[1]
作品
[编辑]后世传说为小青作品的包括《焚馀》诗草和《冯小青全集》,但后者大概率是伪作,这由潘光旦在《冯小青性心理变态揭秘》(1935年)中指出。《焚馀》诗草仅12篇作品,包含九首绝句、一首古诗、一首词和《寄某夫人书》。[1]
影响
[编辑]冯小青的故事在明清流传甚广,还曾被多次改编为戏曲作品,如明末《风流院》、清《薄命花》和《孤山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