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地權益書
外观
(重定向自乙種換地權益書)
換地權益書是香港政府於1960年代至1980年代期間所作出的一種徵收土地賠償方式,分為甲種換地權益書(Letter A)及乙種換地權益書(Letter B)兩類。
背景
[编辑]1960年代初期,香港的房屋需求甚殷,政府提出在新界發展多個新市鎮的計劃,因此需要徵收大量新界土地。為減低收地的現金支出,政府便將其中部份的收地賠償,以換地權益書來代替現金賠償。甲種換地權益書容許持有人每平方呎建築用地換取1平方呎建築用地;乙種換地權益書容許持有人每5平方呎被收回農地,可於將來換取2平方呎同樣位於新界的屋地,而且可於1984-85年指定四場市區土地拍賣[註 1],或該年及以後的所有新界土地競投中,用作支付地價[1][2]。
1970年代初,不少香港地產發展商看好香港地產前景,所以積極收集乙種換地權益書,當中以華懋集團、新鴻基地產、恒基兆業及南豐集團。1970年代末期,政府經過檢討之後,把收地賠償改為一半現金、一半換地權益書。
由於有地產商囤積換地權益書[3],政府曾考慮對行使換地權益書施加額外限制[註 2],但因遭受反對而沒有實施[4]。及後,政府再於1983年4月起取消換地權益書制度,全面只以現金賠償收地[5]。
由於很多涉及新界土地的投標或拍賣中,只容許持有換地權益書的人士參予,故此換地權益書的炒賣風氣一度很熾烈。但隨著1997年政府制訂《新界土地交換權利(贖回)條例》,將所有仍未贖回的換地權益書變成只能向政府要求現金賠償,市場已再見不到換地權益書的交易。
以換地權益書換取的地皮
[编辑]- 荃灣如心廣場
- 荃灣灣景廣場
- 荃灣海晴軒
- 荃灣怡景園
- 荃灣荃灣千色匯I
- 葵涌葵涌廣場
- 葵涌新都會廣場[6]
- 葵涌華豐園
- 葵涌華景山莊[7]
- 青衣青衣工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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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炭利達工業中心
- 火炭世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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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屯門翠林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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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屯門錦暉花園
- 屯門恒富大廈
- 屯門青榕臺
- 屯門豐景園
- 屯門啓豐園
- 屯門錦興大廈
- 屯門屯門市廣場
- 屯門鳴發工業中心
- 大嶼山愉景灣
- 尖東華懋廣場[註 3][8]
註解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 ^ 乙種換地權益書 政府准當現金 競投四幅土地. 華僑日報. 1983-12-31 [2024-06-24].
- ^ 換地權益書幣值化 明年四月起實施 可用以標投新界官地地價. 華僑日報. 1983-11-29 [2024-06-24].
- ^ 基於三點原則修策 其一要申請人自律 鍾逸傑並向囤積換地權益書者警告. 大公報. 1980-09-28 [2024-06-24].
- ^ 新界換地權益書 修訂建議遭反對. 工商晚報. 1981-11-18 [2024-06-24].
- ^ 停發乙種換地權益書 收地用現金補償 如獲批准四月實行. 工商日報. 1983-01-08 [2024-06-24].
- ^ 用十億元換地權益書新地投得葵涌大地皮. 大公報. 1988-07-14 [2024-06-08].
- ^ 須建上蓋億五千萬 葵涌大窩村住宅地出售 可建一千五百住宅單位. 華僑日報. 1979-08-11 [2024-05-24].
- ^ 可用乙種換地權益書支付 四幅地皮昨日拍賣 地產商到場甚踴躍 尖東與中區兩非工業用地成出 柴灣西貢兩工業用地無人承價. 大公報. 1984-07-31 [2024-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