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中日朝鲜撤兵条约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中韓天津條約
中日天津会议专条
簽署日1885年4月18日
簽署地點天津
簽署者 李鸿章
日本 伊藤博文
締約方 清朝
日本 大日本帝国
保存處 中華民國
語言汉语日语
中文
日文

中日天津会议专条》是指1885年4月18日(光绪十一年三月初四),中國於清朝時与日本天津朝鮮问题签订的条约。又称《中日天津条约》或《朝鲜撤兵条约》。中文本原存於中華民國外交部,現寄存於臺北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的庫房保存。

内容

[编辑]
  1. 议定两国撤兵日期;中国兵由马山浦撤去、日本国兵由仁川港撤去。
  2. 中、日均勿派员在朝教练;
  3. 将来朝鲜国若有变乱重大事件,中、日两国或一国要派兵,应先互行文知照。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